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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宋城演艺:2020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报告2021-04-23  

                        关于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0 年度
         关于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571号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 审计 了宋 城演 艺发 展股 份有 限公 司(以下 简称 “宋 城演
艺”)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1461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宋城演艺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宋城演艺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
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表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第 1 页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
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宋城演艺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编制。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宋城演艺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宋城演艺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本年度                       上年度
                项目                                                                             备注

营业收入                                  902,586,125.63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6,381,032.95                  /
            其中:管理费业务收入            3,519,339.62                  /          人员派遣管理费收入
                  其他                      2,861,693.33                  /          其他零星业务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896,205,092.68                  /




本表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_______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