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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宋城演艺: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2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21-02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14,694,04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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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
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03          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               01*****542          黄巧灵
   3               00*****770          黄巧龙
   4               00*****756          刘   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 148 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侯丽
   咨询电话:0571-87091255
   传真电话:0571-87091233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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