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宋城演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8-2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关联交

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经营性往来,遵循市场原

则定价。

    二、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

保情形。

    三、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总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张娴女士担任

公司董事长职务,聘任商玲霞女士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之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戒之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之情形,我们认为其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本次选举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刘树浙、杨轶清、俞勤宜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