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3-04-2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
利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订本薪酬方案。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额外
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按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领取
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年度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津贴为 5 万元/年(税前)。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考核制度
领取薪酬。
三、其他事项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
事、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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