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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汤臣倍健: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2-28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事前审阅,在全面了解本次交易的内容后表示认可,发表认
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
们同意将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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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19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    恒                      张       平                       黎文靖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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