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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汤臣倍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8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
就本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持股计划提前终止事项已经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谨慎决
策,终止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本持股计划
的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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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    恒                         张       平                     黎文靖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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