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1-2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
查,现就本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1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 曦 邓传远 柳建华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