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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汤臣倍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1-05-10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五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董事签名:



       梁允超                  梁水生                     汤   晖



       林志成                  王      曦                 邓传远



       柳建华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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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监事事签名:



        王文                   施慧珍                     刘苹苹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陈宏                   蔡良平                     吴卓艺



       唐金银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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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目录................................................................................................................................ 7

释义................................................................................................................................ 8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9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5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8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9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3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6




                                                                  1-7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汤臣倍健      指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                      指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华兴会计师、
                           指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一)
北京兴华会计师、验资机构
                           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8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YHEALTH CO.,LTD
    成立时间                              2005 年 4 月 1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股票简称                                汤臣倍健
  A 股股票代码                                 300146
   法定代表人                                  林志成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科技工业园星汉路 19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中 99 号科汇金谷三街 3 号
    邮政编码                                   510663
     电话                                   020-28956666
     传真                                   020-28957901
     网址                                 www.by-health.com
                 许可项目: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
                 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乳
                 制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
                 化妆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食品进出口;餐
                 饮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
    经营范围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会议及展览服务;中草药种植;汽车租
                 赁;住房租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玩具、动漫及游艺
                 用品销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
                 中介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
                 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游览景区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1-9
    1、2020 年 6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2、2020 年 9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3、2020 年 11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3、2020 年 12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7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0 年 12 月 2 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汤臣
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
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
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1 年 3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10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 2021 年 4 月 30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2021]京会兴
验字第 02000004 号),截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止,中信证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认购者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3,125,351,075.80 元。

    2021 年 4 月 30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上述认购款
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华兴会计师 2021 年 5 月 6 日出具
的《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2540038 号),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止,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9,288,209 股,每股发
行价格人民币 26.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25,351,075.80 元,扣除主承
销商发行费用 33,128,721.41 元(含增值税)后的出资款 3,092,222,354.39 元,扣
除其他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共计 2,830,279.62 元,加上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
除的主承销商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 1,875,210.65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91,267,285.42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19,288,209.00 元,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人民币 2,971,979,076.42 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19,288,209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
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137,317,710 股,且发
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1-11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
期首日,即 2021 年 4 月 2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
低于 22.76 元/股。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
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
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6.20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92.09%。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125,351,075.80 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费用
33,128,721.41 元(含增值税)后的出资款 3,092,222,354.39 元,扣除其他不含增
值税发行费用共计 2,830,279.62 元,加上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主承销商
发 行 费 用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1,875,210.65 元 , 公 司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3,091,267,285.42 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名,不超过 35
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
求以及向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六)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上市地点

                                      1-12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向深交所报送《汤臣倍
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 160 名特定投资者。自
2021 年 4 月 21 日(T-3 日)《认购邀请文件》发送投资者后,至申购报价开始
前(即 2021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 时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山东省新动
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伍超全、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景林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太平洋投资策略有限公司、深圳市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计 6 名新
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的见证
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文件》。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
件的发送范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
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
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在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1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00-12:00,
在《认购邀请文件》规定时限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23 份《申购报
价单》。截至 4 月 26 日中午 12:00 前,除 3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
申购保证金外,其余 20 家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
申购保证金。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文件》的要求及时提交
相关申购文件,均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1-13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类别       (元/股)    (万元)     有效
                                                              23.00    10,000.00
 1     伍超全                                   自然人        22.88    10,000.00   是
                                                              22.77    10,000.00
       贵州铁路人保壹期壹号股权投资基
 2                                               其他         25.87    10,000.00   是
       金中心(有限合伙)
 3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24.50    10,000.00   是
 4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24.50    10,000.00   是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
 5                                               其他         24.75    20,000.00   是
       收 3 号私募基金
                                                              25.20    32,940.00
 6     Goldman Sachs&Co.LLC                      其他                              是
                                                              23.50    42,940.00
 7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23.66    16,100.00   是
 8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28.50    10,005.00   是
                                                              28.56    30,000.00
 9     孙惠刚                                    其他         27.56    60,000.00   是
                                                              26.56   120,000.00
                                                              27.58    10,000.00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锦
 10                                              保险         25.68    10,100.00   是
       绣 1 号资产管理产品
                                                              22.76    10,200.00
       齐鲁中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齐
 11                                              其他         30.20    49,900.00   是
       鲁中泰定增 2 号私募股权基金
                                                              26.20    15,000.00
 12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其他         25.10    18,250.00   是
                                                              23.10    24,750.00
                                                              25.50    11,900.00
 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其他                              是
                                                              22.79    12,100.00
 14    顾全梅                                   自然人        26.09    13,000.00   是
                                                              26.06    23,210.00
 1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24.85    28,440.00   是
                                                              24.27    32,670.00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16                                              其他         26.50    10,000.00   是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17                                              其他         26.50    10,000.00   是
       业(有限合伙)



                                         1-14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类别        (元/股)    (万元)     有效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8                                             其他            26.50   10,000.00        是
        限合伙)
 19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26.53   15,000.00        是
                                                                26.50   20,600.00
 2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24.50   25,400.00        是
                                                                24.00   25,700.00
                                                                27.19   12,000.00
        南京融京健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21                                             其他            26.19   13,500.00        是
        限合伙)
                                                                25.19   15,000.00
                                                                26.85   10,000.00
 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24.53   20,000.00        是
                                                                23.50   28,000.00
                                                                27.00   20,041.00
        珠海润格长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23                                             其他            26.55   20,091.00        是
        业(有限合伙)
                                                                25.01   20,141.00

       3、投资者获配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认购对象和认
购价格确定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26.20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119,288,209 股,募集资金总额 3,125,351,075.80 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864 号文核准的股数上限以及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
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 312,535.11 万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
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具体配售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1       孙惠刚                                  45,801,526    1,199,999,981.20      6
         齐鲁中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齐鲁
 2                                               19,045,801     498,999,986.20       6
         中泰定增 2 号私募股权基金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862,595     205,999,989.00       6
         珠海润格长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4                                                7,668,320     200,909,984.00       6
         (有限合伙)


                                         1-15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5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725,190    149,999,978.00      6
 6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5,701,958    149,391,299.60      6
         南京融京健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7                                                 4,580,152    119,999,982.40      6
         合伙)
 8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3,818,702    100,049,992.40      6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锦绣
 9                                                 3,816,793     99,999,976.60      6
         1 号资产管理产品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16,793     99,999,976.60      6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11                                                3,816,793     99,999,976.60      6
         业(有限合伙)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2                                                3,816,793     99,999,976.60      6
         (有限合伙)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13                                                3,816,793     99,999,976.60      6
         合伙)
                    合计                         119,288,209   3,125,351,075.80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孙惠刚

         名称         孙惠刚
       身份证号       330125197411******
         住址         杭州市余杭区闲林镇华丰村

       孙惠刚本次认购数量为 45,801,52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齐鲁中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齐鲁中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 877 号内 1 栋 604 室
      法定代表人      刘玉星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310410873Q


                                          1-16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咨询服务(不含证
                    券、期货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
    经营范围
                    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齐鲁中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9,045,801 股,股份限售期
为 6 个月。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7,862,59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4、珠海润格长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珠海润格长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 17 栋 201 室-1273 号(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珠海华润格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2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569F749Y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珠海润格长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 7,668,32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5、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7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 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 5 楼 51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9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12MA3U7G7U12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 5,725,190 股,股份限
售期为 6 个月。

    6、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名称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        HSBC Main Building, 1 Queen’s Road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02Y-170/QF2003ASB007
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5,701,95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7、南京融京健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南京融京健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二号楼 4 楼 B504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江苏毅达融京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8,1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5MA25LK4W1L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经营范围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融京健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 4,580,152 股,
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8、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18
    企业类型        境外法人(合格境外投资机构)
         住所       25 Cabot Square Canary Wharf London, E144QA England
   法定代表人       Young Lee
    注册资本        127.65 亿美元
   许可证编号       QF2003EUS003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818,702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9、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凉水河村南)煌潮院内一号楼
         住所
                    B230-1
   法定代表人       吴永烈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7169867X5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
                    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816,79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贺青
    注册资本        890,844.8211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
    经营范围        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


                                        1-19
                    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816,79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1、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 888
         住所
                    号 898 室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安红
 执行事务合伙人
                    军)
    注册资本        381,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768XD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
3,816,79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2、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 789 号 11 号 2 层 21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安红军)
    注册资本        332,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5WY2Y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 3,816,79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3、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 789 号 11 号 2 层 210-2 室

                                         1-20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安红军)
    注册资本        34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5WY2Y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 3,816,793 股,
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
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1、孙惠刚、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或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2、齐鲁中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齐鲁中泰定增 2 号私募股权基金、珠海
润格长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 2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 7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6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 3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4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韶夏资本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滨江壹号集合资产管理


                                         1-21
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1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股债平衡 1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及诺德基金浦江 5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前述资产管理计划
已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

      4、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是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QFII),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办理私募投资
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

      5、南京融京健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
人及该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为投资目的设立的特殊目的载体,
无需再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6、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保险机构,以其管理的卓越锦绣 1 号资产
管理产品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
关法规和《认购邀请文件》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孙惠刚                              C5 级普通投资者          是
         齐鲁中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齐
  2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鲁中泰定增 2 号私募股权基金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珠海润格长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4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业(有限合伙)
  5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C4 级普通投资者          是
  6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22
          南京融京健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7                                             C4 级普通投资者       是
          限合伙)
  8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锦
  9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绣 1 号资产管理产品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11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12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业(有限合伙)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3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限合伙)

       经核查,上述 13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综上所述,
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
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
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            魏宏敏、曾劲松

项目协办人:            何广锋

项目组成员:            欧阳颢頔、华力宁、杨可、寇宛秋、胡欣、方舟、施运豪



                                         1-23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               010-60836950

传真:               010-60836960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负责人:             程秉

经办律师             钟成龙、李彩霞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8 楼

电话:               020-38799345

传真:               020-38799345-200

(三)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林宝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     谭灏、曾永龙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6-9 楼

电话:               0591-87852574

传真:               0591-87840354

(四)验资机构(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林宝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     谭灏、曾永龙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6-9 楼

电话:               0591-87852574

传真:               0591-87840354

(五)验资机构(二):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张恩军

经办注册会计师:     吴亦忻、卜晓丽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2 层

电话:               010-82250666

传真:               010-82250851




                                        1-24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的限售股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性质
                                               (%)       (股)           数量(股)
 1     梁允超                     境内自然人    44.95     710,611,742      532,958,806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7.27     114,885,017           -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广州信德厚峡股权投资合      其他        3.34      52,802,599      52,802,599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中平国璟并购股
 4                                   其他        3.08      48,740,861      48,740,861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5     梁水生                     境内自然人     1.19      18,882,600      14,161,950
 6     陈宏                       境内自然人     1.15      18,188,000      13,641,000
       北京磐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7     (有限合伙)-磐沣价值私      其他        1.01      15,946,655           -
       募证券投资基金
 8     黄琨                       境内自然人     0.86      13,624,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9     国创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      其他        0.77      12,247,510           -
       基金
 10 孙晋瑜                        境内自然人     0.63      9,889,388        7,417,041
                        合计                    64.25     1,015,818,372    669,722,25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示意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持有的限售股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                  数量(股)


                                        1-25
                                                 持股比例               持有的限售股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                  数量(股)
 1              梁允超              境内自然人    41.79    710,611,742    532,958,806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6.76    114,885,017         -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广州信德厚峡股权投资合       其他         3.11    52,802,599     52,802,599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中平国璟并购股
 4                                    其他         2.87    48,740,861     48,740,861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5              孙惠刚              境内自然人     2.69    45,801,526     45,801,526
       齐鲁中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6     公司-齐鲁中泰定增 2 号私募     其他         1.12    19,045,801     19,045,801
                股权基金
 7              梁水生              境内自然人     1.11    18,882,600     14,161,950
 8               陈宏               境内自然人     1.07    18,188,000     13,641,000
       北京磐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9     (有限合伙)-磐沣价值私       其他         0.94    15,946,655          -
           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黄琨               境内自然人     0.80    13,624,000          -
                      合计                        62.26   1,058,528,801   727,152,54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19,288,209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梁允超仍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
司将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
资金实力、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公司资产结构更趋合理,也为公


                                         1-26
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有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
夯实核心竞争力、提升行业地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
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
准和披露程序。




                                  1-27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汤臣倍健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4 号)和发行人
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
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
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汤臣倍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
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28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授权和核准;本次发行所涉及
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本次发行相关会议
决议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29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1-3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




           魏宏敏              曾劲松



    项目协办人:




           何广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1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经办律师: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年   月   日




                                 1-32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
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
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33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
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
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34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
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
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3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
查报告;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中 99 号科汇金谷三街 3 号)
查阅。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1-36
(本页无正文,为《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之盖章页)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