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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汤臣倍健: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1-05-28  

                        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21-037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同意公司(含下属企业,下同)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现将详
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低风险理
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投资品种
    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决策程序
    依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分别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其他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
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控制风险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
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
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
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
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实用价值最大
化,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操作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
(含下属企业)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
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是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整体收益,不影响日常经营
资金使用,同意公司(含下属企业)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含下属企业)拟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
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获取良好的投
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含下属企业)在审批额度内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