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22-013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企业,下同)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汤臣倍健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4 号)批复,公司以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19,288,20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6.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125,351,075.80 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费用 33,128,721.41 元(含增值税)后的出资款 3,092,222,354.39 元,扣除其他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共计 2,830,279.62 元,加上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主承销商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 1,875,210.65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91,267,285.4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于 2021 年 5 月 6 日 出 具 的 华 兴 验 字 [2021]21002540038 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元) 1 珠海生产基地五期建设项目 1,557,292,800.00 1,519,742,885.42 2 珠海生产基地四期扩产升级项目 437,520,300.00 437,520,300.00 3 澳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90,744,000.00 374,564,100.00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元) 4 数字化信息系统项目 299,440,000.00 299,440,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460,000,000.00 460,000,000.00 合计 3,144,997,100.00 3,091,267,285.42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其监管协 议签订情况详见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 划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含下属企业)拟使用不超过 2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含下属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含下属企业)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6.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2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 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 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 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 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 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含下属企业)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 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 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上述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含下属企业)使用不 超过 2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3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含)。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 行核查后认为: 1.汤臣倍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 规,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 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中信证券对汤臣倍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