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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汤臣倍健:关于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2-05-11  

                        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22-039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2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4 万份,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32%,行权价格为 14.20 元/股。
    2.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根据可交易日及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
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
    3.本次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3 月 5 日、2022 年 4 月 29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9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调整 2019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
关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019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
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行权”)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
行权说明如下:


                                      1
    一、本次行权的具体安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简称:汤臣 JLC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代码:036408。
    2.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
                              授予日获授的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第二个行权期可
  姓名          职位          股票期权数量   额度占获授的股票   行权的股票期权
                                (万份)     期权数量的比例       数量(万份)
           本部电商事业群人
  王岩                             9                                 2.7
             力行政总监
                                                   30%
           汤臣倍健药业有限
 姚毅深                            9                                 2.7
           公司数字营销总监
  合计            -               18                -                5.4
   注: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激励对象必须在实际可行权期限内行权完毕,实际可行权期限结束后,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4.行权价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4.20 元/股。若在行权前有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行权期限内可通过承办券商系统自主进行申报
行权。
    6.行权期限:根据可交易日及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
    7.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二、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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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象行权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
代扣代缴。

       三、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
会发生变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
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5.4 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
产收益率,但影响程度不大,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并已在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开始进行摊销。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
期权估值方法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业务承
诺书中承诺,其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
合规性需求,符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对于自主行权系统的接
口要求,并已完成所有准备工作。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主行权过程中各
环节操作合法合规,并负责维护系统的相关参数和数据。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
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
息。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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