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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汤臣倍健: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18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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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    曦                  邓传远                    柳建华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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