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香雪制药: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30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

照《公司法》、《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行使

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 2018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通过了《2017 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3) 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审计报告》;

   (4) 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 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7) 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 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

         明》;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5、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转让部分股权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8 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权力、忠实履行义务,并按照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议事行为,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

督作用。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

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

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


                                     2
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全过

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有违

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损

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

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

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真实合理。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 2018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在募集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符合规范,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价格合理,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况,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


                                   3
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没有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 报

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生关联

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报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

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内幕信息保密

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

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三、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加强自身

的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

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


                                      4
好的形象。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