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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雪制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11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 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 2022-0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 2 号本部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代表
股份 195,639,67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581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
均为 2022 年 1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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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
席了会议。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吕晖律师和徐玮盼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 共 7 人,代 表股份
195,016,18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487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
股份 195,016,18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487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623,4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943%。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 计 14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27,455,753 股 ,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4.15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6,832,26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4.05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623,493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0943%。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黄滨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
(或代理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变更业绩承诺方案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95,577,476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99.9682%;反对 6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93,5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735%;反对 6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65%;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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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4,862,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6
%;反对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4%;弃权 717,8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94,5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771%;反对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3%;弃
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95,578,476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99.9687%;反对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4%;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94,5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771%;反对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3%;弃
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
具体事项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95,580,276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99.9696%;反对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96,3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837%;反对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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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吕晖律师和徐玮盼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或列席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四项议案已获得股东大会通
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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