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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雪制药: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刘艺)2022-04-2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刘 艺)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1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诚信和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较

好地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如下:

    一、2021 年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 2021 年 8 月离职,任职期间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本人

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1 年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召 应出席/列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开会议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11          11         0          0              否
 股东大会       4            4         0          0              否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议案,依据自己的专业

能力和实践经验作出独立判断,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 2021 年任职

期间的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并就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意见
  时 间                          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事项
                                                                              类型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意见:1、关于 2019 年度审计

                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前期
2021 年 2 月
                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3、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     同意
    1日
                独立意见;4、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对外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意见: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
2021 年 2 月
                置金融资产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意见:1、关于子公司员工股
2021 年 3 月    权激励框架方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
                                                                              同意
    5日         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 3 月
                购买广州协和精准医疗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意
26 日、2021                                                                   同意
                见。
年 3 月 23 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独立意见:关于子公司引入战略投
2021 年 3 月
                资者后续跟投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30 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意见:1、关于收购广州协和精准

2021 年 4 月    医疗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补充事项的独立意见;2、关

6 日、2021      于豁免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独立意        同意
年4月2日
                见。事前认可意见:1、关于收购广州协和精准医疗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补充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 年 4 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独立意见:1、关于 2020 年度利润

28 日、2021     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同意
年 4 月 18 日
                况的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
                意见;4、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5、关

                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独立意见;6、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7、关于转让债权债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8、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1、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2、关于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担保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 年 5 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意见: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同意
   10 日
                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7 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独立意见: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23 日、2021     所的独立意见;2、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年 7 月 21 日
                事前认可意见:1、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在 2021 年

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战略委员会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 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对

公司的发展战略、产品的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见解,发挥专业领域的技术水平

和知识水平,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勤勉尽责发挥战略委员会的专业

职能和监督作用。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

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1 年任职期间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

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在经营管理方面,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

况、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等事项,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

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独立、客

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习和认识,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

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同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以

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发挥本人专业能力,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

             刘 艺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