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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雪制药: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2-04-2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

效率,提升公司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由于内部

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

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内部审计机构制订了详细的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工作方案及实施计划,围绕公司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
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公司与财务报告和

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子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化州中药

厂制药有限公司、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湖北天济药业有限公司等。纳入评

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5%,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75%。

    纳入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自我评价范围的具体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区域包括:发展战略、组织机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对外投资、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研究与

开发、信息披露管理等。

    (一)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在管理层领导下的经营

团队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董事会

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并制定了相应的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

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

会日常事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行为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进行监督及检查,向股东大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指挥、

协调、管理、监督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
转。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的各项决策,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管理

公司日常事务。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各委员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制度》

等工作制度和细则,建立了较为合理的决策机制和规定了重大事项的决策方法。

公司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

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形成了科学有效、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

运作,持续深入完善和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化运作,切实维

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组织机构

    公司为有效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

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需要,设立了制药事

业部、中药资源事业部等事业部;北京香雪、香雪医药、精准医疗等独立业务单

元及其他业务单元;战略与建设系统、财务系统、供应链系统、技术研发系统、

人力资源系统和行政管理系统等六大功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本着

以业绩为导向,业务发展优先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及事业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

确保了公司能够按照制定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有序运行。
    3、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厚生、臻善、维新”的经营宗旨,对客户服务至上,提供最优质
的产品和服务;对员工人尽其才,创造成就员工价值的发展平台;对企业创新发
展,力争高价值的经济收益和回报;对社会价值回馈,实现最优的社会效益和环
境效益。

    4、人力资源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理解和关心员工,以内部培养为主,积极引
进为辅,建立完善的培养、引进、培训、学习、交流、提高的机制。通过人才的

引进和培养,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强化抗风险能力。公司始终把人才发展作

为重点工作,每年根据员工需求及公司发展等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同时不断优化

培训体系,紧密结合业务需求,提供可落地的组织和个人能力发展方案。鼓励员

工自主选择培训课程,跨岗位多方向学习,有效提升了员工的工作效率及综合素

质,保证了公司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赋予员工更多的职业

发展空间,持续组织了各类项目培训、GMP培训、管理培训及技术交流。对内以管

理体系为基础,进行了组织架构的调整,促进各部门的协同机制;对外启动校园

招聘,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招聘,引进一批优秀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广阔的

发展平台,推进人才储备机制。

    5、内部审计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的管理工作,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

部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

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6、社会责任

    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及服

务、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公司在追求经济效

益的同时保证产品质量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

    公司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并依法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措施。公

司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践行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公司与员工、社会的

全面和谐发展。
    (二)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

估体系:按照“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原则,根据公司的经营特点,建立了由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内部审计、业务部门内部控制所

组成的风险控制架构,并明确划分了各层风险评估、风险对策职能,针对风险制

定必要的风险应对策略,确保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有效控制。

    公司通过年中及年终总结、定期预算审核、每月经营分析、绩效考核等措施

持续对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并制定对应的控制措施。

    (三)控制活动

    通过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

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具体如下:

    (1)控制措施

    ①职责分工控制

    公司在制定各岗位职责时充分考虑职责分离,即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要求,

在制定具体业务流程及岗位职责时实施了相应的分离措施。同时,为了防止错误

或舞弊的发生,明确各部门责任与权利,各部门都制订有明确的部门职能,每个

工作岗位均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②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根据具体业务流程及实际需要,对各项需审批业务的审批权限及职责进

行划分,明确了各岗位在具体业务办理时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责任。对日常

经营活动采用一般授权,由各子公司或部门按公司相关授权规定逐级审批制度;

对于重大交易事件,如收购、投资、发行股票、关联交易等,按公司章程以及相

应管理规则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③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根据各项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财产使用管理工作体系,对货
币、存货、固定资产的增减进行账务处理,实行定期财产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控制,做到账实相符,并且将具体的工作流程及权责划分通过制度

进行明确,确定了实物资产的保管人或使用人为责任人,同时严禁未经授权人员

接触和处理资产,保障了公司财产实物安全。

     ④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制定了规范、完整、适合公司财务管理的制度

及相关操作规程。明确了各项会计工作流程、核算办法,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

记录及其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强会计工作

质量和水平,完善会计工作流程。公司财务部门配备专业的会计从业人员,对公

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⑤预算控制

    为了促进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落实,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

源利用效率,公司已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实行资金使用的预算管理,对预算范围

和内容、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实施和控制、预算的考核、费用的支付等规进行定

执行。

    ⑥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经营管理层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

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

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2)重点控制活动

    ①对外投资

    公司已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投

资风险,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

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较强,无严重偏离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在对外投资管理方面无重大缺陷。

   ②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已建立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并能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

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

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③对外担保

   公司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在其中明

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

序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④采购管理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采购业务流程,完善了采购业务相关管理制度,

明确物料需求、供应商筛选和审批、合同签订、采购计划制定、采购订单审批、

购买、付款、采购后评估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办理采购业务。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

保物资采购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采购由公司采购部负责,付款由财务部负责,并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

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通过

请购与审批控制、采购与验收控制、付款控制、采购流程等各个环节的牵制,保

障了采购和付款业务的真实、准确、合理和完整。

   ⑤生产管理

   公司根据各生产环节具体情况及特点,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GMP

培训管理规程》等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了适宜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体系,
能严格按照生产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和质量控制。对公司生产工序、生产岗

位职责、生产考核标准、产品质量检验、安全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管

理,保证了公司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生产。

   ⑥销售管理

   公司通过对客户资料管理、新产品上市管理、销售价格管理、销售合同管理、

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销售计划管理、订单管理、退换货管理、销售折让管理等

等,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

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各环节的控

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

   同时,规范了从订单处理、供货、装运、发货、开具发票、销售确认、收款、

销售退回、坏账处理等一系列的工作,以保证公司销售业务的正常开展。

   ⑦固定资产管理

   为提高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

涉及固定资产等的采购管理及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的调拨和转移制度、固定资产

的折旧、维护和报废制度,对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由专人负责定期考

核固定资产的利用效果和完好率。建立了固定资产的更新采购和新增采购的管理

及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的调拨和转移制度、固定资产的折旧、维护和报废制度;

建立了固定资产目录、编号、卡片制度,完善了固定资产申购、验收、领用、维

修和报废审批手续,每年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了账、卡、物

相符。

   ⑧财务管理及财务报告编制管理

   为了规范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

计工作有章可循,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公司制定并施行了《财务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范了财务部的日常财务管理以及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流程,明晰各财务岗

位职责,确保财务报告各环节授权批准制度完整健全,确保日常信息核对等一系
列内部监督检查流程制度有效运行。

    财务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财务报表的编制

工作。在编制财务报告前,财务部协同相关部门完成资产清查、减值测试和债权

债务核实等各项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子公司报送的财务信息以及会计资料必须

经过各自财务负责人以及子公司相关领导的审批,以保证其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与

可靠性。财务部相关责任岗位人员编制完成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等财务信息后,必

须经过财务部相关负责人、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批通过后方可按照公司的

有关规定和制度流程对外进行报送。

    ⑨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律法规,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从信息披露机

构和人员、信息披露文件范围内容、信息披露的管理与责任、公司各部门及控股

子公司的职责、披露程序、信息报告、保密制度、档案管理、责任追究及处罚等

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信息披露

范围、事宜及格式,详细编制披露报告,将公司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

在指定的报纸和网站上进行披露;做好信息披露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和保密工

作,未出现信息泄密事件,认真执行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各项管理工作。

    (四)信息与沟通

    为了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

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信息与沟通体系。通过OA办公系统,

ERP系统,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进行

及时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实现了

公司内部交流的网络化和信息化。同时,公司定期召开周会、月会、季会、年中

会、年终会,高级管理人员、各中心负责人及各事业部总经理、各子公司管理人

员等人员参加,各参会人员在会上通报各自的情况,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

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和沟通更迅速、顺畅。
    (五)内部监督

    为进一步固化和完善内部监督,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

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

要求以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范围、频率。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和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

司的利益。

    公司内部审计部,充分发挥审计部的监督职能,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及子

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

效的执行;同时加强对内部控制重要方面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

内部控制评价机制,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

提出整改方案,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管理层报告,保证

内部控制的持续有效性。同时,公司加强了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提高会计工作

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财务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订会计机构内部各岗位职责,并规范了会计稽核工作。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

漏。公司对未纳入评价范围的其他业务也作了一般了解,认为其他业务已得到控

制,并且对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

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

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不超过1%,则认定为重要

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

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不超过1%,则认定为

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1)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

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b.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c.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d.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的认定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

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不超过1%,则认定为重要

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

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不超过1%,则认定为

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的认定

   a. 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b. 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c. 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2)重要缺陷的认定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董事

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3)一般缺陷的认定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认定为一般缺陷。

   以上定量标准会随着公司经营情况作适当调整。

    3、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

   (1)资金占用事项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要求,为规范

公司治理,及时排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经自查发

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20年末资金占用余额

合计62,635.87万元。相关事项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违反了上市公

司治理规则及相关监管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11月5日对公司发出了《关于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2021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王

永辉、卢锋、徐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72号)。

    公司已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协和精准医疗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补充事项的议

案》,同意公司有权在应向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投资”)

支付的购买广州协和精准医疗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款中优先扣减和抵销昆仑

投资应偿还占用资金的任何金额,以资抵债尽快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1

年4月,昆仑投资已完成全部还款并支付了相应利息,已消除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也采取了以下措施整改:优化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加强付款流程管理和

审核力度,严格执行相关审批决策程序;组织开展内部培训,学习《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义务规

则的要求,加强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

关人员的培训力度,将相关学习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经过实施上述整改措施后,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的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已得到

有效整改。

    (2)信息披露不及时

    因公司与华晟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华元城市运营管理(横琴)股份
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其对昆仑投资、公司提起诉讼,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冻

结了昆仑投资持有公司的12,552,772股股份。公司未对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于2021年10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州

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王永辉、徐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07

号),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于2021年11月10日发出了《关于对广州市香雪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 175 号)。

    公司已于2021年9月3日披露了股份被冻结、涉及诉讼的公告,对相关问题均

已积极整改,履行了披露义务,目前相关事项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

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

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

陷。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治理水平的提高,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与公司

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经

营状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规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并在实际工作中有效

的执行,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