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22-075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 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香雪制药 股票代码 30014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力 王凤 电话 020-22211007 020-22211010 广州市萝岗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 广州市萝岗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 办公地址 学城金峰园路 2 号 区科学城金峰园路 2 号 电子信箱 directorate@xphcn.com directorate@xphcn.com 1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90,988,260.24 1,535,511,803.60 -22.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0,458,116.42 50,307,171.06 -438.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22,166,077.35 22,472,960.09 -1,088.59% 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7,684,468.54 121,038,887.20 -52.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08 -4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0.08 -4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6% 1.38% -7.34%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941,414,003.48 11,380,592,438.86 -3.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775,750,574.46 2,945,552,554.18 -5.7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有特别 报告期末表决权 表决权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56,835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份的股东 0 东总数 东总数(如有) 总数(如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广州市昆仑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 24.75% 163,670,578.00 0 质押 158,215,629 限公司 法人 广州市昆仑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 24.75% 163,670,578.00 0 冻结 12,101,975 限公司 法人 广州市罗岗自来水 境内非国有 4.06% 26,832,260.00 0 有限公司 法人 陈建 境内自然人 0.64% 4,250,000.00 0 张毅 境内自然人 0.52% 3,410,468.00 0 刘武雄 境内自然人 0.51% 3,354,006.00 0 #廖廷彬 境内自然人 0.39% 2,570,858.00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汇添富 中证中药指数型发 其他 0.29% 1,941,700.00 0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潘朝晖 境内自然人 0.25% 1,640,807.00 0 #容志耀 境内自然人 0.25% 1,631,300.00 0 #上海紫阁投资管 其他 0.23% 1,500,000.00 0 理有限公司-紫阁 2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骏益 1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关系不详。 说明 廖廷彬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0 股,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570,858 股,合计持有 2,570,858 股;潘朝 晖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283,100 股,通过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357,707 股,合计持有 1,640,807 股;容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志耀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100 股,通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631200 股,合计持有 1,631,300 股;上海紫 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紫阁骏益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 持有公司 0 股,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持有 1,500,000 股,合计持有 1,500,000 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余额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利率 (万元)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2022 年 11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17 制药 02 112620 22,019.12 6.10% 月 23 日 月 23 日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66.64% 67.25%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0.29 2.54 三、重要事项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变更业绩承诺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分别与广州鹰金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南业营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将子公司广州市香雪亚洲饮料有限公司 63%股权在审计、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以合计 8,190 万元进行转让。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股权转让已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等全部交割手续。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会议确认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出具的《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清算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1]280241 号)。同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将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剩余资产用于支付清算审计费后全部偿还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为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支付的各项资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全体持有人不再享有任何剩余资产分配。资 产分配完成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与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相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授 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清算、终止、分配资产等相关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同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 终止,并按照《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0 年修订版)》的规定 进行资产分配等工作。详见 2022 年 5 月 18 日巨潮网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7)。 3、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王永辉、徐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70 号)。详见 2022 年 6 月 2 日巨潮网 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4、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的相关议案。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 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证券事务代表、选举第 九届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详见 2022 年 6 月 30 日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 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4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部 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湖北青松逾越医药有限公司、武汉一体同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湖北天济药业有限公司 20%股权转让给湖北青 松逾越医药有限公司,15%股权转让给武汉一体同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款合计为 38,500 万元。详见 2022 年 7 月 1 日巨潮网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59)。截至报告披露日,已办理完成了湖北天济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公司孙公司香雪生命科学技术(广东)有限公司收到了《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编号: 2022LP00657),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的 TAEST1901 注射液新药(适应症:用于治疗组织基因型 为 HLA-A*02:01,肿瘤抗原 AFP 表达为阳性的晚期肝癌或其它晚期肿瘤。)临床注册申请已获得临床试 验许可。详见 2022 年 4 月 20 日巨潮网披露的《关于 TAEST1901 注射液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许可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永辉 2022 年 8 月 2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