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23-052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香雪制药 股票代码 30014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力 王凤 电话 020-22211007 020-22211010 广州市萝岗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 广州市萝岗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 办公地址 学城金峰园路 2 号 学城金峰园路 2 号 电子信箱 directorate@xphcn.com directorate@xphcn.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01,352,488.59 1,190,988,260.24 0.87% 1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5,993,300.35 -170,458,116.42 61.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63,349,410.16 -222,166,077.35 71.49%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2,548,335.13 57,684,468.54 164.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 -0.26 61.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 -0.26 61.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9% -5.96% 3.1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9,211,381,279.49 9,353,000,538.98 -1.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336,434,727.58 2,405,133,051.46 -2.8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 持有特别表决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4,240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权股份的股东 0 东总数(如有) 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非国有 质押 144,524,872 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 22.59% 149,409,921 0 法人 冻结 16,987,024 境内非国有 广州市罗岗自来水有限公司 4.06% 26,832,260 0 法人 刘武雄 境内自然人 0.61% 4,045,783 0 #叶孝兆 境内自然人 0.38% 2,503,800 0 #廖廷彬 境内自然人 0.35% 2,334,158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中证中药交易型开 其他 0.30% 1,997,500 0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时仁帅 境内自然人 0.23% 1,546,259 0 #黄学应 境内自然人 0.23% 1,498,660 0 肖睿杰 境内自然人 0.22% 1,430,020 0 #潘朝晖 境内自然人 0.20% 1,344,3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关系不详。 叶孝兆通过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288,800 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15,000 股,合计持有 2,503,800 股;廖廷彬 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54,000 股,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证券账户持有 2,280,158 股,合计持有 2,334,158 股;黄学应通过普通证券账户 东情况说明(如有) 持有 10,100 股,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488,560 股,合计持有 1,498,660 股;潘朝晖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40,100 股,通过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204,200 股, 合计持有 1,344,300 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2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与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合作纠纷,其对已经支付的2.9亿元股权转让预付款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 院对公司提起诉讼,又以借贷名义对2.6亿元股权转让款向广州仲裁委员会对公司提起仲裁。公司收到了广州仲裁委员会出 具的《裁决书》(2022)穗仲案字第8424号,裁决公司向其偿还借款本金2.6亿元及利息;收到了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 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0112民初21858号,判决公司向其返还股权预付款2.9亿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详见2023 年6月14日、2023年6月30日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关于涉及重大诉 讼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得知:公司与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因公司未能按时履 行还款义务,其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3)粤01执4607号,执行标的33,060.32万元;公司与广 州高新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前期已达成了和解分期付款,并已支付了到期的部分款项,因资金紧张未 能按期支付剩余到期款项,其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对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案号为(2023)粤0112执7515号,执行标的 为12,255.60万元;公司、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王永辉先生与华晟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华元城市运营管理 (横琴)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前期已达成了和解分期付款,并已支付了到期的部分款项,因资金紧张未能按期支付 已到期的部分款项,其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案号为(2023)粤01执2509号,执行标的为5,891.20万 元;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的借款纠纷,因公司出现流动性收缩导致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其向 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3)粤01执5863号,执行标的1,688.52万元,(2023)粤01执5860号,执行 标的7,006.11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州交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其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 (2023)粤0112执11807号,执行标的344.47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已支付完毕调解书确认的款项,该案件目前处于结案过程 中)。 上述诉讼事项,公司已将云埔厂、生物岛1号地块、本部地块等相关资产和子公司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广东 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名下相关资产抵押,抵押物资产价值足以覆盖诉讼案件涉及的金额,部分案件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担保方也承担了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及聘请的律师团队也在与相关起诉方在友好沟通中,争取以和解的方式解 决诉讼争端。除上述重大诉讼外,公司还存在工程类、经营类的涉诉事项,公司将积极加快资产的出售进度,同时与各方 洽谈分期付款或债转股等方案,以达成诉讼事项的和解和风险化解。目前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 但给公司声誉、形象等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辉 2023年8月28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