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3-03-29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
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于2012年3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
名,实到3名。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11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201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的预案》、《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于2012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审议
通过了《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振文。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于2012年6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北京东方天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于2012年8月21日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审
议通过了《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于2012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审议
通过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二、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出席报告期内 5 次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投资决策、董
事会行使授权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参与和监督,监事会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会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组织召开股东大
会,并充分行使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正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能够依法运作,各项决策程
序合法;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
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明,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运营状况良好,
不存在有任何违反财务制度和侵害投资者利益的现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2 年度财务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各项财务报告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审计报告及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认为审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审计报告是客观中肯、实事求是。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均能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资产的收
购或出售。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6.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正不断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达到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