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独立董事关于2012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03-29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2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天舟文化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2年度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
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关于2012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通过对外担
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2年12
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
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
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
内容客观、公正,遵循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
计职责。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六、关于201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2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任何内部
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 方加春 何红渠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