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3-10-24
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13-050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舟文化”或“公司”)拟
将持有的北京东方天舟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天舟”)
77.5%的股份转让给湖南天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鸿投
资”),天鸿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创业板公司上市规则》,
此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肖志鸿、李巨龙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方加春、何红渠对
此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88万元,根据深交所《创业板公司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天鸿投资成立于2002年2月4日,注册资本4,720万元,实收资本
4,720万元,注册地址为长沙县星沙镇茶叶市场办公楼A1栋401、402号,
法定代表人为肖志鸿,经营范围为: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农业、文化与
教育产业,提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截至目前,天鸿投资持有本公司
65.17%的股份。
2、2012年度,天鸿投资的营业收入为114,232.05万元,净利润为
6,841.11万元;截至2013年6月30日,天鸿投资的净资产为82,264.73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天鸿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了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东方天舟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注册资本2000
万元(实收资本1,95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资产出资1,500万元,以非
货币资产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7.5%;上海东方阶梯智力发展有
限公司以非货币资产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生艳秋女士出资
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东方天舟主要业务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
推广及咨询;教育咨询。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
移的其他情况。
东方天舟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3年8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3,124,283.10 11,249,775.41
负债总额 10,243,528.78 1,060,332.53
净资产 2,880,754.32 10,189,442.98
项 目 2013年1-8月 2012年1-12月
营业收入 2,100,652.94 2,823,050.23
营业利润 -11,308,688.66 -5,310,557.02
净利润 -11,308,688.66 -5,310,557.02
上述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天职湘
SJ[2013]356 号及天职业字[2013]623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中关于转让东方天舟股权的定价,经公司与天鸿投资双方
协商,以截止审计基准日 2013 年 8 月 31 日,东方天舟的净资产 288 万
元为依据,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400 万元。
东方天舟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对天舟文化业绩拖累较大,
且前期投资已全部使用完毕,后续日常运营仍需投入资金。目前,东方
天舟有 5 个教学中心(北京 1 个、天津 4 个)在开展正常的少儿培训业
务,公司陆续向东方天舟借款 688 万元,确保其持续经营。由于东方天
舟 5 个教学中心仍正常营业有收入来源,且拥有自主开发的少儿英语、
数学课程体系,公司虽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净资产只有 288 万元,但后
续如果进行合理的整改和提升,仍具备一定的市场价值。因此,为维护
上市公司的权益,本着客观、公允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决定,天鸿投资
支付 400 万元受让东方天舟 77.5%的股份,并承担东方天舟全部 688 万
元欠款归还义务。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价格
根据交易双方协商确认,参照《审计报告》确认的标的股权所对应
的净资产值,公司拟将持有的东方天舟77.5%的股权转让给天鸿投资,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00万元。
2、股权转让支付期限和方式
转让价款及此前东方天舟累计向天舟文化借款688万元,由天鸿投
资在转让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全部归还天舟文化,款项以现金方式
支付。
3、期间损益安排
自审计截止日至天鸿投资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日的上月期末期间的
损益由天鸿投资承担或享有。
4、债权债务处置
①本次转让不涉及重新处置东方天舟的债权债务,东方天舟与其债
务人、债权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本次转让而发生改变。
②东方天舟应付给天舟文化的欠款688万元由天鸿投资负责归还。
③本协议生效后90日内,东方天舟应修改公司名称并办理变更登记
手续,公司名称、经营场所、宣传资料均不再使用“天舟”字号。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涉及土地租赁等情况,完成后不产生关联
交易。
2、本次交易事项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3、公司不存在对东方天舟提供担保及委托理财的情况。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公司将加快现有业务结构的调整,通过对不
良资产的处置,剥离盈利能力不强甚至亏损的子公司,将集中精力和财
力强化主营业务,改善公司财务、资产状况,有效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
风险,增强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的能力。
东方天舟成立以来由于市场定位不准、市场拓展不力,一直处于亏
损状态,对天舟文化业绩拖累较大,且前期投资已全部使用完毕,后续
维系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较大。本着对广大中小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
同时保证东方天舟现有培训客户的权益,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了充分协
商,将东方天舟从天舟文化进行剥离,现有培训机构由天鸿投资承接,
既可以迅速化解天舟的财务压力,减少亏损,也有利于东方天舟现有业
务模式和管理体系的平稳调整,维护天舟的社会形象和市场形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方天舟的股权,合并财务报表将
不再包括东方天舟的财务报表。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天鸿投资形成同业竞争关系,也
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天鸿投资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为0。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进
一步改善公司财务、资产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的能力。
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保荐机构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了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董事
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等,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天舟文化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以上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本次天舟文化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中,
关联方董事长肖志鸿和董事李巨龙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未显失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影响。
综上所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天舟文化出售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