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舟文化: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候选人的公告2014-06-17  

						 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14-038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
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届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任期自相关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
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的非


                                   1
独立董事人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
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
的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14年6月27日前)按本公
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
届满后,本公司不再接收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推荐。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
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提交的人选召开会议,确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董事换届选举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作出书面承
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将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
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
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妥善履行董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


                                2
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
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
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
    10、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必须满足下述
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资格;
    2、具有《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及规则;


                               3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
    5、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
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或在
相关机构任职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
查);
    4、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
    5、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


                                4
件备查);
    6、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14年6月27日17:00前将相
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
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喻宇汉、姜玲
    联系部门:董秘处
    联系电话:0731-85565647
    联系传真:0731-85565647;0731-85462505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194号天域新都商务楼四楼
    邮编:410016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5
附件: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电话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公司公告的条

件)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

细工作履历等)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推荐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