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2015-02-12
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15-010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09),经核查,由于工作人
员疏忽,原通知部分内容有误,现对原通知相关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原附件二《网络投票操作流程》第一节第三条: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
顺序号,以100.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1.00元代表第一个
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二个需要表决的事项,以此类
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议案 对应申报价格(元)
1 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
1.1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爱明先生 1.01
1.2 独立董事候选人许中缘先生 1.02
2 关于提名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0
2.1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周艳女士 2.01
2.2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李剑先生 2.02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
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
选人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对应每一项
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
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现更正为: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
顺序号,以1.01元代表需要表决的1.1议案事项,以2.01元代表需要表
决的2.1议案事项,以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议案 对应申报价格(元)
1 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爱明先生 1.01
1.2 独立董事候选人许中缘先生 1.02
2 关于提名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1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周艳女士 2.01
2.2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李剑先生 2.02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
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对应
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
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除上述更正外,原通知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
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