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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舟文化: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5-06  

						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15-033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5日—2015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6
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东二环二段194号天域新都商务楼
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志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5,471,393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38.490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464,5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488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8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0.0019%。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根据合并统计结果,不存在重复投票的情形。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
议。


       四、提案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请详见2015年4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年度述职。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135,471,393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8,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135,469,593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7%;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6,6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36%;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1,575.58万元,同比增加57.27%;
实现营业利润13,575.47万元,同比增加448.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利润11,825.77万元,同比增加481.8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135,471,393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8,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预案》
    公司201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4年末股本
351,959,5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2,318,585.69元。同时,以2014年末的总股
本351,959,59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
    以上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351,959,591股增至422,351,509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70,723,103.3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授权公司对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135,466,393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3,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4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135,471,393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8,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请详见2015年4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内容。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135,471,393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8,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最新出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内控制度,适应公司快速发
展的需要,同意将《公司章程》中的部分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请详见2015年4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135,471,393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8,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熊林律师、张超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
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