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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舟文化: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05  

						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17-060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舟文化”、“公司”或“上市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以传真和电
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周艳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1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对公
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表决: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初见科
技有限公司(下称“初见科技”或“目标公司”)除本公司之外的其他股
东创想力量(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下称“创想力量”)、深圳墨
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墨麟科技”)、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游族网络”)、方小奇合计持有的初见科技 73%的股权(下称“本
次交易”);本次交易对价的 18.51%采取现金支付,81.49%通过非
公开发行股份支付。


   1、交易对方和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初见科技 73%股权;
交易对方为创想力量、墨麟科技、游族网络、方小奇等 4 名初见科技
股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2、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人在《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第四条作出的业绩
承诺基础上,参考标的资产的预评估值,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计交
易金额为 117,800 万元。双方最终交易价格将依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由交易各方按照公平、公
允的原则协商确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全部交易价
款,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 218,096,533.00 元,以股份方式支付
959,903,467.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股份支付         现金支付
            拟出售交易标   交易对价
 交易对方                                                                   金额
            的股权(%)    (万元)         数量(股)     金额(万元)
                                                                          (万元)
  方小奇       55.69       95,990.35        71,474,569       95,990.35       --
 创想力量       7.23        9,108.85            --                  --    9,108.85
 墨麟科技       5.83        7,345.80            --                  --    7,345.80
 游族网络       4.25        5,355.00            --                  --    5,355.00
   合计        73.00       117,800.00       71,474,569       95,990.35    21,809.65

   注: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
    若本公司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股份登记日期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3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
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采用锁价方式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初见科技股东方小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
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
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选取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
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测



                              4
算,天舟文化关于本次交易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为 18.80 元/股,9 折为 16.92 元/股。
    经双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初步确定为
17.50 元/股(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实施完
成,除权除息后发行价格调整为 13.43 元/股),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天舟文化股东大会批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股份登记日期
间,天舟文化如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
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发行股份数量

    按照发行价格 13.43 元/股计算,本次拟发行股份用于购买资产
的股数为 71,474,569 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若本
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
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锁定期

    业绩承诺人持有初见科技股权的时间未满 12 个月的,则其所持
目标公司股权对价所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



                               5
内不得转让;若已满 12 个月的,则其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天舟文化
的股份的限售期为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限售期满
后,业绩承诺人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天舟文化股份分三期解锁,未解
锁的股份不得转让:

    第一次解锁条件:(1)本次股份登记之日起已满 12 个月;(2)
初见科技第一个业绩承诺会计年度(即本次股份登记完成当年)的审
计报告已出具;(3)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初见科技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不低于业绩承诺
人承诺的净利润。第一次解锁条件满足后,解锁其自本次交易中取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35%。

    若初见科技当年度实现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人承诺净利润,则业
绩承诺人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履行利润补偿义务所需补偿的股份数额
低于其本期应解锁数额的,则在其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本期剩余的
应解锁股份予以解除锁定。

    第二次解锁条件:(1)第二个业绩承诺会计年度(即本次交易股
份登记完成第二年)的审计报告已出具;(2)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初见科技截至当年度
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业绩承诺人累计承诺净利润。第二次解锁条件
满足后解锁其自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35%。

    若初见科技截至当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人累计承
诺净利润,则业绩承诺人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履行利润补偿义务所需补
偿的股份数额与上一年度履行补偿义务所需补偿的股份数额合计低
于其自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总额的 70%的,则在其履行完毕补偿义



                              6
务后,其截至本年度已补偿股份总额与其自本次交易所获得股份数额
的 70%之间的差额解除锁定。

    第三次解锁条件:(1)初见科技第三个业绩承诺会计年度(即本
次交易股份登记完成第三年)的审计报告已出具;(2)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初见科技截至当年
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业绩承诺人累计承诺净利润;(3)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对初见科技进行减值测试并
出具减值测试报告;(4)业绩承诺人已履行完毕其根据框架协议约定
应履行的全部利润补偿义务。第三次解禁条件满足后,其自本次交易
中取得天舟文化的股份所有仍未解禁的股份均予以解禁。

    若初见科技截至当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人累计承
诺净利润,则业绩承诺人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履行利润补偿义务所需补
偿的股份数额及框架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资产减值导致的补偿股份数
与上一年度履行补偿义务所需补偿的股份数额合计低于其自本次交
易获得的股份总额的 100%的,则在其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其截至
本年度已补偿股份总额与其自本次交易所获得股份数额的 100%之间
的差额解除锁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业绩承诺人如果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各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天舟文化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
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
及天舟文化《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股份拟上市的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期间损益

    初见科技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资产交割日期间,除因本次交易发生
的成本支出或任一方应承担的税费外,初见科技在过渡期间产生的盈
利由上市公司享有;如发生亏损,则由方小奇承担并以现金方式补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登记日前上市公司的全部滚存利润由股份
登记日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业绩承诺及补偿

    (1)业绩承诺

    业绩承诺人方小奇承诺:初见科技业绩承诺期内,2017 年度实
现的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为计算依据)不低于 1.4 亿元、2018
年度不低于 1.7 亿元、2019 年度不低于 2.1 亿元;如本次交易未能


                              8
在 2017 年度实施完毕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次交易的进
度要求初见科技承诺期顺延,则业绩承诺人承诺 2020 年的净利润不
低于 2.4 亿元。

    (2)业绩补偿

    如果在承诺期内,初见科技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则
业绩补偿义务人以其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补偿,不足补偿部
分由其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对于业绩补偿义务人股份补偿部分,上市公司有权以 1 元的总价
格予以回购。具体补偿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承诺期内业绩补偿义务人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承诺期限内
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认购价格)]-已
补偿股份数量。

    注:

    ①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时,如果各年度计算的补偿股份
数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②如果上市公司在承诺年度内实施现金分红,则业绩承诺人根据
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当年度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应无偿赠予上
市公司。如分红收益已由上市公司实际发放,上市公司无偿受赠的分
红收益不包括业绩承诺人已就分红收益已缴税费部分。

    ③如果上市公司在承诺年度内实施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则上述计算公式中“(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认购价格)”及“已补偿股



                               9
份数量”均应换算为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股份数量。

    ④“已补偿股份数量”应包括框架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因提前离职而
导致的赔偿股份数。业绩补偿义务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补
偿,如超出其实际持有股票数量的应补偿股份,由业绩补偿义务人以
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现金补偿金额=超出实际持有部分的应补偿股份
数×本次上市公司向业绩补偿义务人发行股份的价格。

    如果上市公司在承诺年度内实施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
上述计算公式中“本次上市公司向业绩补偿义务人发行股份的价格”应
做除权处理,分红不做除权处理。

    (3)业绩补偿的实施

    A、上市公司在审计机构关于目标公司每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数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 15 日内,完成计算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和应
补偿的现金金额,并将专项审核意见及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和现金金额
书面通知业绩承诺人。

    B、业绩承诺人应在收到天舟文化的上述书面通知 7 个工作日内,
将其所持天舟文化股份的权利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锁定、股权质
押、司法冻结等情形)及最终可以补偿给天舟文化的股份数量和股份
不足补偿部分的现金金额书面回复给天舟文化。

    C、天舟文化在收到业绩承诺人的上述书面回复后,在 10 个工
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宜。天舟文化就业绩承诺人补偿的股份,
应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具体如下:

    天舟文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后,天舟文化于股




                              10
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及应补偿的现金金
额书面通知业绩承诺人。业绩承诺人应在收到通知的 10 个工作日内,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需补偿
的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并将应补偿的
现金支付至上市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上市公司以总价 1 元的价格
回购并注销专门账户内的业绩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期内应补偿的全
部股份数量。
    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方案,上市公司
应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通知业
绩承诺人,业绩承诺人应在收到股份回购数量的书面通知后的 10 个
工作日内将上述应补偿的股份赠予给上市公司上述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在册的除业绩承诺人之外的其他股东,除业绩承诺人之外的其他
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业绩承诺人持有的本次交
易获得的股份数后上市公司的股本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若业绩承诺
人通过除本次交易外的其他途径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业绩承诺人同
样可按照该部分股份占股权登记日扣除业绩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持
有的股份数后上市公司的股本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

    (4)业绩承诺补偿原则
    业绩补偿的总体原则为:业绩补偿义务人所补偿的股份与现金
(含业绩补偿、减值测试补偿及离职补偿的全部补偿股份数额及现金)
总计不超过其通过本次交易从上市公司实际获得的交易总对价。

    (5)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利润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



                             11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对标的资
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利润承诺期届满时目标公
司的减值额大于业绩补偿义务人已补偿数额(利润承诺期内业绩补偿
义务人已补偿股份数额 ×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数额),则业绩补
偿义务人还需另行向天舟文化补偿差额部分。

    业绩补偿义务人应选择以股份方式向天舟文化补偿期末减值额
与已补偿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对于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
业绩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6)超过业绩承诺的奖励

    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实现净利润均不低于承诺净利润
前提下,如目标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超过累
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上市公司同意将累计超额实现的净利润(即累计
实际实现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乘以 50%的比例,但超额奖
励总金额不超过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的 20%,由目标公司
奖励给目标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计算公式如下:超额业绩奖励额
为 X,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 A,业绩承诺期累计
承诺净利润为 B,则:超额业绩奖励额为:X=(A-B)×5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本次购买标的资产的股份及现金对价支付安排
    (1)新增股份的支付安排
    上市公司用于购买标的资产所发行的股份在初见科技股权交割
完成之日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登记至初见科技股东方小奇名下。



                              12
    (2)现金对价支付安排

    在初见科技股权交割完成且本次交易配套融资所募集的资金达
到 2.18 亿元及以上且初见科技无法律方面的重大事宜的,由上市公
司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若本次交易配套融资所募集的资金不足 2.18 亿元的,则上市公
司应在实际募集资金到位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实际募集的资金按相
关股东应收现金对价的相应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上市公司在标的资
产股权交割完成后九十日内一次性完成支付。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1)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
   标的资产须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同意本次交易之日后 30 个工作日
内完成股权交割。
    (2)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违约责任
    公司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签署框架
协议后,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该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在
该协议中所作的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遗漏,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
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约方赔偿
损失。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13
    本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公司在本次收购的同时,拟向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4,700.00 万元,用于支付此次交易
现金对价、支付交易税费及中介费用。


    1、发行方式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采用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对象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对象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
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5 名合格投资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14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或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90%。
    若本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4,700.00 万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届满后,交易各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天舟文化
股份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股份拟上市的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募集资金用途


                               15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交易税
费及中介费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
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公司的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全部内容及其进一步细化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
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天
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




                                16
告。
    本次交易预案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涉
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结果进一步补充完善,形成《天舟文化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并另行提交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创想力量、墨麟科技、
游族网络、方小奇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相关文件。
       上述框架协议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待本次交易的有关资产



                                17
价格得到确认后,公司将对该框架协议予以补充或修改并与交易对方
签订正式协议,并另行提交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了《关于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
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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