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2017-07-18
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17-065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优势,推动公司在泛娱乐板块
的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天舟文化”)拟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合娱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娱投资”)和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
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合思益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
称“产业投资基金”或“基金”)。
该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3.03 亿元(最终规模以实际募
集金额为准),首期出资为人民币 1.111 亿元,其中,公司作为首期有
限合伙人(LP)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元,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合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GP)
首期出资人民币 110 万元,其他合格投资者作为首期有限合伙人(LP)
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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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 2017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
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基金合作方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合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其为该产业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其基本信息如下:
1、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合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6F271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 1135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山合旭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
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7、成立日期:2016 年 06 月 14 日
8、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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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出资情况:
认缴金额 出资比例
名 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山合旭
250 50% 普通合伙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酷乐投资
250 50% 有限合伙人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娱投资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
号:P1062622,管理基金的类别为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合思益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二十号办公楼 239 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合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基金规模:人民币 3.03 亿元(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6、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7、存续期限:2017 年 0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02 月 20 日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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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9、投资方向:PGC 领域内容创作、渠道发行、平台产品、新技
术等文娱行业内创新型公司
10、首期合伙人出资情况:
名 称 认缴金额(万元) 合伙人类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合娱投资管理合伙企
110 普通合伙人
业(有限合伙)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6,000 有限合伙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酷乐投资管理合伙企
3,000 有限合伙人
业(有限合伙)
上海波克城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 有限合伙人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
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正式经营范围以工商部
门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2、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六(6)
年,其中前三(3)年为投资期,剩余三(3)年为回收期(“回收期”)。
如果普通合伙人在经营期限到期前三(3)个月内提议延长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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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将延长一(1)年(“延
长期”)。
3、合伙企业的管理费
投资期内,每年的管理费为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合计认缴出资额的
2%,按年度平均支付,在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首期管理费应当在有
限合伙人出资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回收期内,管理费年率每年递减 0.5%,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回收
期内的管理费年率不得低于 1%。
如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根据协议约定延长了一(1)年,则在延
长期内,管理费的标准为合伙企业通过本协议规定进行分配后全部有
限合伙人尚未收回的全部实际缴付的出资额的 1%的比例进行计算。
4、合计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拟分两期进入,所有合伙人的合计认缴出资
额暂定为人民币叁亿零叁佰万圆整(¥303,000,000)(下称“合计认缴
出资额”),其中首期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圆整
(¥110,000,000),第二期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壹亿玖仟
万圆整(¥190,000,000)。所有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各
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和比例如下图所示:
合伙人性质及名称 认缴金额(人民币元) 认缴比例(%)
普通合伙人: 3,000,000 0.99%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0 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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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认缴出资额: 303,000,000 100%
5、投资决策委员会
为保证合伙企业组合投资的专业性,普通合伙人建立一个由多名
委员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由普通合伙人推
选的人员担任,有限合伙人天舟文化有权选择委派一人担任投委会委
员。
6、投资理念和领域
合伙企业的投资理念是:分享中国经济高成长,选择有潜力的企
业及企业家投资,提升被投资公司价值,通过在资本市场的增值实现
收益。
合伙企业的投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业领域:文化传媒。如
投资文化传媒以外行业领域,普通合伙人需通知有限合伙人。
为实现合伙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普通合伙人可将待投资、待分配
及预留资本的现金在商业合理原则之下用于临时投资。临时投资仅限
于银行存款及短期国债类投资,但普通合伙人在将前述待投资、待分
配及预留资本的现金用作临时投资时,不应致使合伙企业项目投资延
误(非因普通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导致的除外)。
7、合伙企业收入的分配
合伙企业收入应当依照下列次序进行分配:
(1)支付截至分配当日的合伙企业费用(含需要支付或者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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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管理费;为避免疑惑,该等合伙企业已发生费用的支付不受届时合
伙企业有否收入状况的限制);
(2)弥补合伙企业之前的亏损;
(3)对于合伙企业收入在扣除以上(1)(2)两条所列金额后是
合伙企业的组合投资利润(“组合投资利润”)。组合投资利润首先由
各合伙人按其出资比例分配,直到每个合伙人因分配所得到的金额已
达到截至分配之日向合伙企业实缴的出资额总额;
(4)分配完毕前述(3)条项下的所有合伙人累计出资额后的组
合投资利润余额,1)如未能满足有限合伙人(LP)出资 8%(单利,
下同)的内部年收益时,上述组合投资利润余额应全部分配给有限合
伙人(LP);2)如有限合伙人(LP)出资的内部年收益达到或超过
8%时,上述组合投资利润余额的 80%应按出资比例在有限合伙人(LP)
之间进行分配,剩余 20%作为附带权益分配给普通合伙人(GP)(“附
带权益收入”);为避免疑问,在计算该等合伙人 8%的内部年收益时,
应根据每个合伙人每次出资的具体日期与分配的日期之间的具体期
限,然后分别乘于上述 8%的每年内部收益率以及每次的具体出资的
金额。3)如合伙企业退出金额(含实缴出资额)大于等于合伙企业
的实缴出资额的三倍时,作为奖励机制,上述组合投资利润余额的
70%应按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剩余 30%作为附带权益分配给
普通合伙人。
五、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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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利用专业团队的背景优势,借助其丰富的管
理、投资经验,发掘优质项目并有效过滤标的项目前期各种潜在风险,
增强公司对泛娱乐板块的投资能力,为公司未来储备更多符合战略发
展要求的优质企业及项目、寻求更多的合作机会;本次投资有利于深
化各参与方的合作及优势资源共享整合,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泛娱乐
板块的行业地位及整体优势,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本
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投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不利影响。
2、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周期较长,资产流动性较低,投资可能受到外部因
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合伙企业对外投资过
程中将受政策、税收、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
亦可能面临合伙企业投资标的选择不当、决策失误、投资失败及亏损
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设立、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
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承诺自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起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
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将超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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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形。同时,公司
承诺在参与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2、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的说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
金份额认购且未任职;与基金普通合伙人及其出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公司将继续关注基金的后续运作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与合娱投资等合伙人签署的《宁波梅山保税区合思益远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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