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08
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17-080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
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的通知》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
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财政部颁发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应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准
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并依据准则的规
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4、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
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5、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采用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变更本期会计政策,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
的政府补助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
进行了梳理,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2017 年 1-6 月收到政
府补助 5,758,200.00 元,其中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3,861,200.00
元已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列报。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
司 2017 年 1-6 月的净利润无影响。
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
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等规定,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
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
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相应的文件。
五、备查文件
1、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