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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舟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08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

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守了《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独立董事:刘爱明   许中缘

                                          二○一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