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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舟文化: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8-09-1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舟文化
保荐代表人姓名:江岚                          联系电话:021-68826002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伟                          联系电话:021-6882600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是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 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 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无                           不适用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事项
1. 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 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
                                     是                不适用
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3. 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是                不适用
守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4. 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是                不适用
相关承诺
5.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是                不适用
承诺
6. 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事项
1. 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是                不适用
3.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
                                     是                不适用
用方面的承诺
4. 关于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
                                     是                不适用
完整的承诺
5. 关于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 关于竞业禁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 关于最近五年内未受到处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变更
                              无
及其理由
                              2018年1月2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2018)9号,认定国金证
                              券作为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财务顾问,对交易标的收入和客户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核查不充分。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高度重视,及时进行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了整改,重新对标的公司客户发出了询证函,并做了发函记
整改情况
                              录,并全部收到询证函回函,还执行了检查、复核、实地走
                              访等其他程序;此外,国金证券进一步督促其他投资银行项
                              目均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尽职调查程序。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
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江岚




                                                胡伟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