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将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查,我们认为: 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公司预计的 2019 年 1-4 月份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业务发展和 经营需要,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 产生负面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将 2019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 上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刘爱明 许中缘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