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3
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19-026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等有关规
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
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
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
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
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
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
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
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符合目
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