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01
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20-079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12月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09:15-15:00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31号绿地中央广场
紫峰写字楼6栋33楼。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雄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22,619,772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6.299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2,461,1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280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8,6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87%。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根据合并统计结果,不存在重复投票的情形。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
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许中缘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亲自出席本
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爱明先生代为出席。
四、提案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19 年股权激
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222,461,172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288%;反对15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270%;反对15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7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28,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5.4152%;反对15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222,471,672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35%;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2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524%;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4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39,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6.3807%;反对15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1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222,461,172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288%;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65%;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270%;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476%;弃权10,5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5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徐烨律师、吴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