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21-039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增发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袁雄 贵等 8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9,000,0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其中, 向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5,208,703 股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3,791,297 股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向 5 名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的 3,791,297 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80 名激励 对象授予的二级市场回购部分的 5,208,703 股尚在办理授予登记手续, 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 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4 月 24 日至 2021 年 5 月 5 日,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 和公司网站发布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3、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 董事会发布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 在内幕交易行为。 4、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 票 3,791,297 股 2、首次授予日:2021 年 5 月 21 日 3、首次授予价格:1.74 元/股 4、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人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84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 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出权益总体分 配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授予 姓 名 职 务 占授予时总股本 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比例 袁雄贵 董事长 160.00 2.9091% 0.1904% 喻宇汉 董事会秘书 4.00 0.0727% 0.0048% 刘 英 财务总监 4.00 0.0727% 0.0048%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732.00 13.3091% 0.8709% 业务人员(共 81 人) 合计 900.00 16.3626% 1.0707%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 果四舍五入所致。 (2)定向发行股份在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中的分配情况: 占首次授予的 占首次授予 占首次授予前 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来源 股份数量 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的 授予人数(人) 股票数量的比 总数的比例 比例 例 定向发行 3,791,297 42.13% 8.43% 0.45% 5 合计 42.13% 8.43% 0.45% 5 注:因有一人股份授予同时来源于回购股份及定增股份两部分,因此授予总人数为 84 人。本次公司向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二级市场回购部分的 5,208,703 股尚在办理授予登记手 续,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 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 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 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四、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 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 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1.0 亿元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2.0 亿元 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3.0 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 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 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 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解除限售系 数。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 “不合格”五个等级,分别对应考核结果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 果为合格及以上,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五、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 说明 公司首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 量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确定的名单及授予数量 完全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向 5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3,791,297 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二级市场回购部分的 5,208,703 股尚在办理授予登记手续,登记完成 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六、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出 具天职业字[2021]33474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员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以及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认为: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840,548,046.00 元,股本为人民 币 840,548,046.00 元。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向公司(含子公司, 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等激励对象共 84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每股面值 1 元,每股授予 价格为人民币 1.74 元,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库存股 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实际 授予 84 人,实际授予股份 9,000,000.00 股,其中来源于二级市场回 购的库存股 5,208,703.00 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3,791,297.00 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1.74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止,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认 缴限制性股份 9,000,000.00 股的货币资金合计人民币 15,660,000.00 元, 其中向激励对象授予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库存股 5,208,703.00 股,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791,297.00 股,公司 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3,791,297.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公司本次股权变动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0,548,046.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840,548,046.00 元,已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出具 天职业字[2020]4156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止,变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844,339,343.00 元 ,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844,339,343.00 元。 七、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 八、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 73,398,277 8.73 3,791,297 77,189,574 9.14 二、无限售条件股 767,149,769 91.27 767,149,769 90.86 三、股份总数 840,548,046 100 3,791,297 844,339,343 100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本表中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十、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前后,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 股股东湖南天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07,250,202 股股份,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前合计持有比例为 12.7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后合计持有比例为 12.70%,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十一、本激励计划公司筹集的资金用途说明 公司此次因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 十二、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844,339,343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度摊薄每股收益为-1.09 元/股。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