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子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0-22
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一、关于与尚华科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公司全资孙公司睿智医药江苏有限公司拟向尚华科创投资管理(江苏)有限
公司租赁房屋符合孙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
则,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调增 2018 年度与开拓者生物租入资产金额暨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事前审核意见
本次调增与开拓者生物租入资产金额暨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实际经营
需要,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
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全资子公司睿智化学及其子公司本次向关联方 HUI MICHAEL XIN(惠欣)
及其家族控制的企业借款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本次
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原则,借款利率参照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执行,计息方式按
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利息费用公允、
合理,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参与投资医药创新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公司参与投资医药创新产业基金,有利于公司医药研发服务业务的发展,能
有效将多方资源优势进行融合形成协同效应,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与长远发展
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姓名 签名
李显峰
陈菡
袁杰力
2018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