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09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出售凯惠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转让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前述相关交易标的股权,公司对
凯惠药业已有的担保事项将成为公司对第三方单位的担保事项。公司对本次出售
交易标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审议,符合相关证券监管规定。担保事项的后续处理
方案在相关资产转让合同中已有明确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姓名 签名
郭志成
张继国
汪献忠
2022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