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6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与尚华科创签订《租金调整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孙公司睿智医药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智江苏”)与尚华科
创投资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发生的租金调整是根据市场行情按原合同约定协商
一致进行的调整。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
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
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睿智江苏与尚华科创签订《租金调整补充协议》。
(本页无正文,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姓名 签名
郭志成
汪献忠
杨凌
2023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