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28
证券代码: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0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均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需经特别决议审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
中,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 13:30 在深圳市坪山区坪山
锦龙大道西侧昌红公司二楼 1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
焕昌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7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6 日 15:00—2018 年 11 月 2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公司总股本 502,500,000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人,代表股份 287,274,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169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8 人,代表股份
287,227,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159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
表股份数量 46,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9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1
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议案 1
以普通决议形式表决,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通过;议案 2 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25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1773%;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2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2.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27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2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2 回购股份的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27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3 回购股份的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27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4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27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5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27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6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27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7 回购股份的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27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4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8 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27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唐都远、黄媛)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5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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