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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昌红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自身职能,依法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参加了各次股东大会,
     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并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应有的作用。
         现将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投票表
        会议届次       会议召开日期       审议的议案
号                                                                                     决情况

                                          ①《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②《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③《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④《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⑤《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第四届监事会
1                    2018 年 4 月 24 日   专项报告的议案》                             均通过
       第四次会议
                                          ⑥《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⑦《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⑨《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①《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
2                    2018 年 4 月 25 日                                                 通过
       第五次会议                         案》

      第四届监事会                        ①《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3                    2018 年 6 月 21 日                                                 通过
       第六次会议                         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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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投票表
        会议届次       会议召开日期        审议的议案
号                                                                                      决情况

      第四届监事会
4                    2018 年 8 月 23 日    ①《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通过
       第七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①《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
5                    2018 年 10 月 26 日                                                 通过
       第八次会议                          案》

      第四届监事会
6                    2018 年 11 月 9 日    ①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通过
       第九次会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
     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
     制、对外担保、股份回购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
     了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工作,并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履行职
     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及 2018 年度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认真审议和核查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18 年
     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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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
管理,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有失公允的关联交易行为。
       (五)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
担保的事项,公司仅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
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未
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担保行为均已经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
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
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
的需要,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
失控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造成失真的情
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并能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流程来做好信息的传递、编制、审核、披露各
个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信息的管理。同时,公司积极在内部开展内幕信
息管理的培训,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和报告意识,适时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注意
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利用内幕信息获取非法利益。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
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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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对公司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核查意
见: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
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考虑,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
市公司地位。公司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
资者利益。

    三、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19 年度监事会
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象的行为发生。


    特此报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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