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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昌红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力)2021-04-23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力)

    本人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的所有议案都经过了仔细的审核和客观谨慎的思考,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
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0
年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

    2020年度共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10 次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式参加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刘力        10          1                9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次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出席会议
 刘力             3               1                2             0           否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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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在公司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发表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本人认为公司 2020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                                                                    意见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时间                                                                      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1                  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
            第二十一次会                                                    同意
 月6日                     立意见
                议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3
            第二十二次会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9 日
                议
                           关于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
                                                                            同意
                           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 4
            第二十三次会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3 日
                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同意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 7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1日      第一次会议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
2020 年 8   第五届董事会                                                    同意
                           件的独立意见
                                       2
  月4日        第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同意
                              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同意
                              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同意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 8 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25 日       第三次会议                                                           同意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非经
2020 年 9 月   第五届董事会                                                         同意
                              常性损益表的独立意见
   28 日       第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薪酬
及绩效考核进行监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参与对其
年度绩效考评,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提出建议,充分履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2020年,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各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等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充分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2020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的职责,监督公司内部
审计制度的实施,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情况。在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积极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及
重大事项的汇报,在历次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之前预审了财务报告部分。
     2020年,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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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投资事项、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充分履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本人利用参加各次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走访,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运作规范情况,日常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进行交流,与公
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可
转债融资进度等,交流会计政策,分享自己在财务评审方面的经验和新的,给
公司一些合理建议,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本人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
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正。
       2.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要去旅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
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
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地学习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1.2020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2020 年度,本人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0 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

                                      4
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任期内,本人将一
如既往的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
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
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希望公司在2021年度以更优
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最后,公司相关人员在2020年度对我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合,在此
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力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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