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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昌红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新后)2021-04-27  

                        证券代码: 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 123109           债券简称: 昌红转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3 号昌红科技
公司二楼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1)《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含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
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1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1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2
    (1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
    (1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议案》
    (1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
    (1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
    特别说明:
    ①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
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
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
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
  5.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议案》                 √

  1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                 √

  19.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                 √

    四、会议登记手续

    1. 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
会议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4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
东大会;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
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1 年
5 月 14 日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前,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3. 登记地点及邮寄送达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3 号昌红科
技证券部。
    (2)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3 号昌红科技证
券部。
    (3)联系电话:0755-89785568-885
    (4)联系传真:0755-89785598
    (5)邮编:518118
    4.注意事项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
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晓芬
    联系电话:0755-89785568-885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5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6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51
    2.投票简称:昌红投票
    3.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 2: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年   月   日




                                 8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对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并
        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
        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
        承担。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3.00                                                     √
            案》

  4.00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
1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议案》              √

1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              √

19.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              √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对应的方框中打

    “√”为准,或填入同意的股数,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

    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