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0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
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
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及其他相
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对外担
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并累计至报告期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为参股公司常州康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常州康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1,2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为期三年的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常州康泰其他股东以其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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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常州康泰 60%的股权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700 万元,
占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净资产的 0.65%。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
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和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
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
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次,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差异。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何谦、张锦慧、仲维宇
2021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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