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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昌红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1-10-29  

                        证券代码: 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3
债券代码: 123109                  债券简称: 昌红转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
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四十一条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      第四十一条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
           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下列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                               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必
           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一款第五项担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1
           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之二以上通过。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     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     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
           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     第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情形的,可以豁免
           等比例担保,属于第本条第一款第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
           一项至第四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     定除外。
           交股东大会审议,但是公司章程另     董事会有权审批本条规定的应由股东大
           有规定除外。                       会批准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董事会
           董事会有权审批本条规定的应由股     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东大会批准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     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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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审议同意。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以特别决议通过: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别决议通过:
    (二)发行公司债券;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     (二)发行公司证券;
    清算;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本章程的修改;               (四)本章程的修改;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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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总资产 30%的;
    (六)股权激励计划;               (六)股权激励计划;
      (七) 公司分红政策发生变动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
    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     其他事项。
    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二条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      第八十二条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东大会表决。                       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直接由公司职工
    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直接由公司     民主选举产生,无需通过董事会以及股东
    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通过董事     大会的审议。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
    会以及股东大会的审议。董事会应     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     董事、监事的提名程序为:
    历和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
    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事(独立董     公司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书
    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   面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进行
    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     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累积投票制。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
3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
    选举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时,     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非职     选举决定。
    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     (三)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职工监事候选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     人。
    有本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
    数的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    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其中
    监事候选人。                       拟选举的董事中包括独立董事的,独立董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候选人。                           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书及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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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出具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的愿意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监事     中使用。
    的承诺书应在召集股东大会前七日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
    提交给本公司董事会。                 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       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
    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       累积投票制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       ……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累积投票制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
    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
                                         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
    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
4                                        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
    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
                                         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本章程规定的合理
    除,在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
                                         期限内仍然有效。
    的 2 年内仍然有效。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作;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案、决算方案;                       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补亏损方案;                         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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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
    第二十三条第(一)、(二)项规定     方案;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      (八)对公司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八)对公司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份作出决议;
    (三)、(五)、(六)项规定的情形   ……
    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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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 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公司

                                    3
           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董事的忠实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
           义务和第九十八条(四)~(六)关于    和第九十八条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
           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公司    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以中国证监会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为公司
   7                                         巨潮资讯网为公司刊登公告和其他需要
           规定的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
                                             披露信息的媒体。
           露信息的媒体。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所称"以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
           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
   8                                         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以外"、"低
           "不满"、"以外"、"低于"、"多于"
                                             于"、"多于"不含本数。
           不含本数。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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