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旭涛)2022-04-15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姜旭涛)
本人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的所有议案都经过了仔细的审核和客观谨慎的思考,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
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1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1年度共召开9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情况
独立董
应出 现场 以通讯表 委托 是否连续
事姓名 缺席 应出席 出席股东
席次 出席 决方式参 出席 两次未出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席会议
姜旭涛 5 2 3 0 0 否 3 3
注:2021 年 6 月 4 日,本人因个人职业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书,申请
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于 2021 年 7 月 9 日正式生效。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发表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本人认为公司 2021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 意见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时间 类型
2021 年 2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
同意
月1日 第六次会议 落户协议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
同意
2021 年 3 第五届董事会 意见
月 29 日 第七次会议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设募集资
同意
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同意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
同意
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
同意
支付发行费用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同意
月 22 日 第八次会议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5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外汇、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
月 24 日 第九次会议 同意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6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
月 23 日 第十次会议 同意
易的独立意见
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出资及提供
同意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参股公司增资暨
同意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进行监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参与对其年度绩效考评,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方案并提出建议,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各候选
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关注公司董事和高
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对公司人才体系建设提出专业建议,充分履行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成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各次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走访,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运作规范状况。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具体事项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且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
道、评价,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2、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3
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
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地学习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1、2021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2021 年度,本人未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1 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
最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1年的工作中给予了极
大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姜旭涛
2022 年 4 月 1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