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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昌红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5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
审阅,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该事项的充分了解及事前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参股公司
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符合公司根本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该事项的充分了解及事前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勤勉尽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
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该事项的充分了解及事前审查,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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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
公司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张锦慧、何谦、仲维宇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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