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泰电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9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为子公司平陆睿源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平陆睿源为公司持股 50%的子公司,本次担保比例与公司持股比
例一致,平陆睿源其他股东的母公司拟为平陆睿源的剩余支付义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到目前为止没有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
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此次对外担保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袁树民
葛定昆
田海星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