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泰电源: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函2018-10-29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函
作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认真阅读了由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的《关于为子公司平陆睿源融资租
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资料,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为子公司平陆睿源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
平陆县睿源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陆睿源”)为公司持股比例
50%的子公司,主要从事区域内能源综合利用、集中供热等业务。因业务
发展需要,平陆睿源拟用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科学城(广州)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学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首期融资金额
为人民币 5,950 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 60 个月。租赁期内,平陆睿源
以回租方式继续使用上述设备,同时按照约定向科学城支付租金和相关费
用。按照科学城的要求,平陆睿源以上述设备向科学城提供抵押担保,公
司拟为平陆睿源 50%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平陆睿源其他股东的
母公司拟为平陆睿源的剩余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为子公司平陆睿源融资租赁业务提
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遵循了公平、公正、公
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将《关
于为参股公司精虹科技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袁树民 葛定昆 田海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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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
的事先认可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袁树民
葛定昆
田海星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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