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泰电源: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18-061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松峰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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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1 人,代表股份
158,181,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31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8 人,代表股份 158,
016,6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802%;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6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
2、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见证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林琳、耿晨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子公司平陆睿源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58,177,1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975%;
不同意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207,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98.1091%;不同意 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的 1.89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琳、耿晨;
3、结论性意见: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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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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