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泰电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1-17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公司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审阅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履
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况,也未发
现如下情况:
1)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 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3) 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5) 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
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三、本次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
行相应职责所需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意本
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海林
赵 蓉
赖卫东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