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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泰电源: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
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2: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 9: 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p://wl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符合规定
的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天辰路 1633 号公司六楼大

                                1/9
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
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事项
   议案一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议案六   《关于 2021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
            核方案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八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九   《关于子公司租赁经营场地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

                              2/9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
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关于子公司租赁经营场地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等
相关公告文件。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及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一),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
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函件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 16:30 前
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
    来信请寄:上海市青浦区天辰路 1633 号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01712(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股东登记时请
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登记请
在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17 日 9:30-11:30、13:

                                3/9
30-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天辰路 1633
号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01712。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p://wl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
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投票代码:350153;
    2、投票简称:“科泰投票”;
    3、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以下所有
  100    总议案
                                                            议案

 1.00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
 5.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票提案
         《关于 2021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
 6.00
         核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租赁经营场地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
 9.00
         议案》

    4、填报表决意见

                                   4/9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
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6、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
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p://wl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p://wl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五、会务联系
    联系人:邓婕
    联系电话:021-69758019
    传真:021-69758500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天辰路 1633 号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01712。
    六、其他事项

                               5/9
    1、会议资料备于证券投资部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
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
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6/9
附件一: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




                               7/9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科泰电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
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
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 本单位承担。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以下所有
  100    总议案
                                                            议案

 1.00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
 5.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票提案
         《关于 2021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
 6.00
         核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租赁经营场地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
 9.00
         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签章):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9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