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12-14
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12-054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12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2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
波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
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现场检查结果的整改报告》
的议案
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3 日至 7 日接受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
东证监局”)的现场检查。本次检查主要针对公司 2011 年报信息披露、公司治
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于 2012 年 9 月 27 日收到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告
知书》([2012]37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收到该告知书后,公司对此高度
重视,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整改小组,对告知书中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逐
项进行分析、讨论,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并按时按质完成了相关的整改工作。
《关于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现场检查结果的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和实际需要,拟聘任骆伟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本届董事会届满日(2015
年 4 月 5 日)止。
骆伟明先生简历: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广
东金融学院财务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曾先后担任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进出口会计主管、税务主管、税务经理兼投资管理主管职务,并参与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的相关工作。2012 年 8 月入职公司,从事证券事务相关工作。2012 年 11 月取得
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 2012-3-191)。
经公司核查:骆伟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1.3 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